证券代码:002312 证券简称: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:2023-043
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
(资料图片)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
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、“本公司”)2022 年年度
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现
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
议案》,具体方案为: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(扣除拟
回购并注销的 35,000 股限制性股票)1,892,096,394 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按每
股 0 股(含税),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。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,
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。
过两个月。
二、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
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:以利润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
的总股本(扣除拟回购并注销的 35,000 股限制性股票)1,892,096,394 股为基
数,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2.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(含税;扣税后,通过
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、QFII、RQFII 每 10 股派 1.980000 元;持有
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
税率征收,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,待个人转让股票时,根据其持股期限
计算应纳税额【注】;持有首发后限售股、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
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,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%征收,对内
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)。
【注: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,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,持股
年(含 1 年)的,每 10 股补缴税款 0.220000 元;持股超过 1 年的,不需补缴税
款。】
三、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
股权登记日:2023 年 6 月 27 日
除权除息日:2023 年 6 月 28 日
四、权益分派对象
本次分派对象为:截至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,在中
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
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五、权益分派方法
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(或其他托管机构)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。
励限售股。
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
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-四川资本
伙)
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(申请日:2023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:2023 年 6
月 27 日),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
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,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。
六、咨询机构
七、备查文件
特此公告。
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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